通知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超商品管理措施通知
  

各位供应商:

为维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的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预算单位的采购体验,参照其他省份的经验,平台制定以下商品管理措施对网超商品进行管理:

 

一、建立供应商商品价格监测制度

供应商在上架商品时,电商平台链接只能填写京东、天猫、苏宁的同款商品链接,如找不到同款链接,可填写政采云平台官网地址(https://www.zcygov.cn)并需承诺商品价格不高于品牌官网以及本公司同时期在其他电商平台和线下的价格。如果平台已收集到同款商品的电商平台参考价(同款商品在京东、天猫、苏宁等三大电商平台的销售均价),会自动将商品协议价格与电商平台参考价进行比对:

1.商品协议价格超过电商平台参考价5%(含)以上但不到10%的,给予提醒;

2.商品协议价格超过电商平台参考价10%及以上的,不得上架。

预算单位下单采购商品时,也将按上述规则进行提醒或拦截。

二、建立供应商商品内容监测制度

平台通过建立智能化管理模型、利用人工智能、图像算法等技术对商品文本和图片进行自动化识别,对涉及盗图、禁售商品、类目错放等问题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供应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平台进行核实处理。

三、建立滞销商品下架处理制度

平台对已上架90天无成交且无编辑的商品进行自动下架处理。若供应商确认该商品仍有必要发布的,可编辑商品后重新上架。

四、建立供应商日上架商品总量制度

为提高供应商的商品上架速度,保障有需要的商品优先得到审核,单个供应商每日提交上架商品数量不得超过20个。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上架商品。

五、建立供应商上架商品定期巡检制度

平台将定期对供应商上架的商品进行巡检,若发现商品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价格规则,或盗图、禁售商品、类目错放以及其他不合规情况的,将直接进行下架处理,请各供应商对店铺商品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政采云平台将于202411日开始实施上述管理措施,届时将自动驳回待审的网超商品,请各供应商按新规则重新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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